叶楚枫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土地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4-12-02 16: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