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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缴社保被迫离职且不接受提前三天离职被迫旷工三天自离

网友 北京-丰台区 劳动纠纷 2024-10-25 14:23:21
问题描述:1.虚假宣传冒用其他知名企业进行招募和培训。2.试用期内拒不缴纳社保。3.不接受试用期提前三日提出离职。4.迫使只能以旷工三日的形式离职且旷工工资按照3倍工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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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员工以未缴纳社保被迫离职的,当即提出当即可以走人,即便在试用期内,也无需提前3天书面告知公司,被迫辞职通知书到达公司即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于 2024-10-25 14: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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