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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改造过程中施工人受伤误工费的标准怎么定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网友 重庆-黔江区 建筑工程 2024-09-13 11:57:23
问题描述:室内装修改造过程中施工人受伤、1. 甲承包室内装修改造,乙作为包工头带瓦工施工,丙瓦工施工过程中不小心从脚手架摔下,甲乙丙的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2. 另外丙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标准怎么定,丙属于有活儿就干没活儿等活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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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形成个人间劳务合同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与雇主间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的比例法律未进行规定,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回复于 2024-09-13 1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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