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确权1.如何将这块地继续为乙所使用2.如何将乙头上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名撤销或使其无效
网友
长治-潞州区
征地拆迁
2024-07-03 12:40:30
问题描述:村委会队长甲先前抢过村民乙手里的承包土地证,80或者90年代的土地承包手册,组织上有确权土地是村民乙家的。将乙的土地承包证给乙时,乙打开发现里边的土地没有天志这块地,于是问队长甲,队长说你不要我就给别人了。后面乙才知道是登记到队长甲的亲兄弟——丙的承包手册上了。乙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一开始是乙家所使用的这块土地,怎么就变成了乙名下的了。 后面,队长甲卖掉了该土地上的乙所种植的几株长了十几年的大树,所得钱款6万多元。被乙发现后,队长甲口头给一百元承诺说后面会补偿给你的。直至现在,仍未收到任何补偿。后面乙继续在该块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期间不断遭受丙的破坏。当丙种下槟榔苗时,乙发现丙重新种下的槟榔苗是乙之前买的那些槟榔苗,于是乙拔掉对方所种下的槟榔苗。对方报警,现在乙被列为嫌疑人,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目前想问的是,1.如何将这块地继续为乙所使用2.如何将乙头上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名撤销或使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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