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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放弃署名权

瑞律网整理发布 171°c 2022-03-20
导读:随着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国家逐渐重视起来,这些作品都有相应的署名权以及著作权,法律规定有一些权利是不可以放弃自己继承的,署名权是一项人身权利,那么,可不可以放弃署名权,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可不可以放弃署名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可不可以放弃署名权

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或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所谓“放弃署名权”,只能解释为作者同意不署名,而不意味着他人在其作品上有权署名。

(四)由此可知,署名权不得放弃,所谓放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协议还是单方声明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且放弃署名权仅仅是作者同意自己不署名,这本身其实是署名权的行使方式,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就包括有署真名、笔名及不署名等。

  

二、署名权的内容

(一)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可以署真名、艺名、笔名或假名,也可以不署名。当作者选定署名方式后,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改变。对于合作作品,各个合作者都具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及署名顺序应由合作作者共同商议决定。

(二)出版发行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伤口其他权利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者是不可侵犯的。

(三)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时,虽依法可以不事先行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仍要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三、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可不可以放弃署名权相关内容,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署名权不得放弃或转让,但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而“著作人身权所要保护的是作品和作者之间的人身联系”,按照人身权自身的逻辑,他们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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