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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股份怎么分配

瑞律网整理发布 706°c 2022-03-17
导读:对于日常城市中的一些股份企业来说的话,因为当初创立企业的时候就是由非常多的股东组成的,所以当初对于股份的占比的也是经常大家协商决定的,所以对于股份分配的话需要公平。那么,6人股份怎么分配?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6人股份怎么分配

首先要明确合伙人的含义,只有既出钱又出力的才叫合伙人,只出钱不出力的叫投资人,只出力不出钱的叫(职业经理人)员工。首先这6个人都得出资(还要按投资比例算)牵头人占34%,管理层(2人)各占15%技术股15%

其余两人占21%,建议可以参考股权分配模板,做适当调整。

二、怎样签订代持股份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费用承担责任。

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实践中,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

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公司法》第97条第2款的规定,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3、损害赔偿责任。

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如果未尽职尽责,因自己怠于应履行义务的履行,从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发起人应对这种损害负赔偿责任,需说明的是,这种损害赔偿,以发起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为前提,没有过失,即使造成公司的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同样也是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6人股份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对于我国的合伙协议来说,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我们都是需要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的,并且要知道占比具体为多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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