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的追诉期是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案例一:王某在多年前购买了人寿保险,后来其家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过了三年才想起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虽然未超过五年追诉期,但因时间拖延,在理赔过程中遭遇了一些波折和困难。
案例二:张某购买了其他类型的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一年半才去请求赔偿,却被保险公司以超过二年追诉期为由拒绝赔付。
在寿险追诉期的问题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明确知晓相关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人寿保险,五年的追诉期给予了相对充裕的时间,但也不可掉以轻心,拖延申请可能导致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问题。而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二年追诉期较短,更需要及时行动。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理赔事宜,不可随意以追诉期为由拒绝合理的赔付请求。在实际情况中,双方都应依据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