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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5000立案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954°c 2022-03-17
导读:在一些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话其实对于一些小员工挪用公款的事情也只是说没有去查罢了,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企业这样的事情的话肯定是数不胜数,因为在职场中此类事情属于常态。那么,挪用公款5000立案标准?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挪用公款5000立案标准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公款罪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1)刑法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提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三、挪用公款罪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挪用公款5000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5千元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或者防汛等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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