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的,以及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的,那么交通事故一级轻伤是属于什么级别?
一、交通事故一级轻伤是属于什么级别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轻伤标准部分如下:
(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三)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五)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六)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七)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八)脊髓挫裂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10.0cm以上。
(九)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是)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十一)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十二)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十三)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十四)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十五)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等等。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是多少呢?
(一)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三)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全责、主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全责: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若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责:因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综上所述,轻伤一级主要指的就是没有危机到生命安全的轻伤伤情,具体因车祸造成轻伤一级的受伤部位不同,所对应的鉴定标准也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