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使用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征收补偿款,只能跟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可以让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会造成使用权灭失,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是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中未明确表明的事宜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二、使用权房可以出租吗
经产权人同意使用权房可以出租。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其所有权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下属的事业单位,经其许可后可以实施出租行为。
三、使用权房屋如何继承
使用权房屋是不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但是被继承人去世后,与其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房子一旦被拆了只有房屋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找房屋所有人协商赔偿损失,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