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的手续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判决是否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某与张某结婚多年,王某发现张某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王某不堪忍受,决定单方离婚。王某按照单方离婚手续,写好离婚起诉书,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向法院递交。法院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最终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判决准予离婚。
李某和陈某婚后经常争吵,感情逐渐破裂,李某提出离婚,陈某不同意。李某遂进行单方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成功,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
在单方离婚的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准备至关重要。当事人要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情况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确保公正公平。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要坚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进行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