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动物立案标准:
1.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王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猎捕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一只,后被警方抓获。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长期从事非法收购、运输二级保护动物制品的勾当,经调查其涉案金额巨大。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非法涉及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法律绝不姑息。无论是猎捕、杀害,还是收购、运输、出售及其制品,只要触犯法律规定,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文化遗产以及履行道德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若发现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为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