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单位负责。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小李在工作时因机器故障受伤,单位却迟迟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小李在事故发生一年后,自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申请,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其治疗费用等均由单位承担。
张某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因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所以张某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或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此时,劳动者要明确自身权利,及时主张。如单位未按时申请,劳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无论工伤保险是否购买,单位都对工伤职工负有一定责任。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证据、医疗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