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一:张某通过网络与境外某组织取得联系,并多次向其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后被警方抓获。经审理,鉴于其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在境外旅游期间,受他人蛊惑,将一些普通的信息当作情报提供给了境外人员。后经调查,其情节较轻,最终被判处拘役。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准确认定提供的信息是否属于情报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于被告人来说,其主观上是否明知所提供的是情报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公正审判,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此外,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切勿因一时疏忽或利益诱惑而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