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
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不仅仅考虑谁的钱多,所以婚内出轨方不会影响其争夺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结婚后,王某出轨,李某提出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经法院审理,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最终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李某。
案例二:张某和陈某婚后育有一子,张某出轨后陈某起诉离婚。尽管张某出轨,但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并未单纯因其出轨而将抚养权判给陈某,而是全面评估双方情况,因陈某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而张某父母能给予更好照顾,最终孩子抚养权归张某。
在这类案件中,出轨这一事实本身通常不会直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且细致地考量诸多因素。比如,经济能力并非唯一决定因素,还要看对孩子的关爱程度、教育资源提供等。同时,孩子的年龄也是重要考量点,年幼孩子可能更倾向于母亲抚养,但也并非绝对。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需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况来判定,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