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某和张某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准备好了离婚协议,其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都做了明确约定。之后一同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顺利进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冷静期结束后也按时去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整个过程较为顺利,双方和平分手。
王某和赵某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赵某反悔了,于是赵某前往民政局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导致协议离婚进程终止。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完整且合法,对各项事宜协商一致,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而冷静期的设置,既是给双方一个慎重思考的时间,也是避免冲动离婚的一种保障措施。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这是其合法权利,但也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在决定协议离婚时,双方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沟通,确保整个过程能够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