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甲公司长期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在疫情期间大量流入市场,经鉴定这些口罩无法有效阻挡病毒,对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最终,甲公司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个人私自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注射器,其产品被多家医疗机构使用,导致部分患者出现感染等不良后果,乙被指控犯有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从上述规定可以明确看出,对于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量刑是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这既体现了法律对于危害公众健康行为的严厉惩处态度,也保障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定罪量刑,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也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切实保障医用器材的质量和安全,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