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有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甲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技术,发现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技术生产产品。甲公司在发现侵权行为三年后才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由于未及时行使权利,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这提醒专利权人要密切关注自身权利状况,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以免因时效问题而遭受损失。同时,也警示侵权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拖延时间就能逃避法律责任,侵权行为始终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丙公司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了该发明,但未支付适当使用费。专利权人丁在专利权授予后两年才知道此事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使用费。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丁的诉讼请求。
此案例中,丁虽然在专利权授予后两年才提起诉讼,但因该诉讼时效自其知道他人使用发明之日起计算,所以并未超过三年时效。这表明,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的使用费问题,专利权人应在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同时也提醒使用者应尊重知识产权,及时支付相应费用,避免陷入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