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原因如下: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A 公司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有效期内,该公司因疏忽未及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此后,B 公司使用了与该专利相关的技术,A 公司发现后欲进行维权,却因专利权已终止而无法主张权利。
在这个案例中,A 公司由于自身未履行缴纳年费的义务,致使专利权终止,从而丧失了对相关技术的排他性权利。这提醒专利权人要重视年费的缴纳,避免因小失大。同时,也警示其他企业在使用相关技术时,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确认专利的状态,以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C 个人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随着时间推移,C 认为该项专利已无商业价值,便主动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之后,D 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该外观设计进行了改进并投入市场。C 得知后,以 D 公司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在此案例中,C 主动放弃了专利权,其专利技术就进入了公共领域。D 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已公开的技术进行改进和使用是合法的,C 无权主张侵权。这表明专利权人在决定放弃专利权时,要清楚认识到其法律后果,即相关技术不再受专利法保护。而其他主体在利用公开技术时,也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