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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

瑞律网整理发布 146°c 2025-01-30
导读:公司法务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例说法】

甲将其持有的 A 公司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了相应对价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而成为 A 公司的新股东。后 A 公司部分股东对乙的股东身份提出质疑,但法院最终认定乙通过受让方式合法取得了股东资格。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乙通过受让甲的股权而取得股东资格,完全符合继受取得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和一般的商业实践,只要受让行为合法合规,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相关登记,其股东资格应得到认可。当然,在具体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举例说法】

C 公司的股东丙去世,其子女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终法院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定丙的子女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律师点评】

此案例明确显示了公司章程在股东资格继承方面的重要性。尽管法律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提醒我们,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情况,对股东资格的继承等问题做出明确且合理的规定,以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各方应尊重法律和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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