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想租赁房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并且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
刚租的房子不想租了怎么办签合同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想租赁房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并且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举例说法】小李租了一套房子并签订了合同,但入住不久后因工作变动不想租了。他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房东同意但扣除了保证金。小李认为不合理,双方产生纠纷。
在这个案例中,房东扣除保证金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小李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虽然经协商房东同意,但根据法律规定,房东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有清晰的认识和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同时,小李在决定租房时也应充分考虑自身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举例说法】小张签订租房合同后,突然不想租了,未与房东协商就直接搬走。房东要求小张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此情形下,小张的做法明显不妥。其未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来处理,擅自单方违约。房东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小张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也提醒广大租客,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处理租赁过程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