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证券、期货价格强烈波动;在投资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抛售或购买证券、期货合约;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案例一:王某在网络上编造某热门股票即将大涨的虚假信息并广泛传播,导致众多投资者跟风买入,股价短期内大幅波动,给部分投资者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案例二:张某故意编造期货交易的虚假利空消息并四处散播,引发市场恐慌,大量投资者抛售期货合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符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他们编造的虚假信息对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严重干扰,使投资者遭受了损失或产生了不良影响。刑法对此类行为予以惩处,是为了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虚假信息的编造与传播情况、对市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投资者自身也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减少自身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