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判处拘役有可能被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案例一:在某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 A 被判处拘役,而另一同案犯 B 犯罪情节较轻,有明显悔罪表现,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最终 B 被判缓刑。
案例二:一起刑事案件中,同案犯 C 被判拘役,同案犯 D 虽也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但因其有过违法前科,存在再犯罪的风险,所以未被判处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同案犯中一方被判处拘役后另一方是否能被判缓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不能仅仅因为同案犯的判决情况就简单类推,而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仔细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风险以及对社区的影响等。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个别化的分析和判定。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符合缓刑条件,应积极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也要明白,法律的适用是严谨且公正的,必须确保符合法定要求才能获得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