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王某与李某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发现李某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内容暧昧。王某将这些聊天记录进行了保存并提交给法院,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这些聊天记录真实且与案件事实相关,对李某的出轨行为予以了确认。
张某怀疑妻子出轨,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了妻子与他人的聊天记录,但该聊天记录的获取方式不合法。在法庭上,该聊天记录未被采纳为证据。
在第一个案例中,王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合法、真实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所以能被法院认可作为出轨证据。这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收集和保存。而在第二个案例中,张某虽然获取了聊天记录,但因其获取方式不合法,导致证据无效。这告诫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即使有证据也无法被采用。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被认可的重要前提,任何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都可能面临不被采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