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员工嫖娼,因此被追究责任的,是会被开除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某事业单位员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处理,单位得知后,依据单位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对该员工做出了开除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做法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嫖娼这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单位基于自身管理和形象的考虑,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合理合法的。这也提醒所有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一事业单位员工在外地出差期间嫖娼,后被当地警方查处。单位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此事,经内部审议,决定对该员工予以开除。
此案例中,单位的处理是恰当的。尽管嫖娼行为可能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但作为事业单位的一员,其行为也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当员工出现这种严重违法且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时,单位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常秩序和声誉,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精神的。这告诫劳动者要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