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权利是法律赋予每一婚姻关系主体的一项权利。老年人依法有权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案例一:张大爷丧偶多年后,结识了李大妈,两人想要再婚,但其子女强烈反对,甚至以断绝关系相威胁。张大爷无奈之下将子女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子女不得干涉张大爷的婚姻自由。
案例二:刘奶奶与老伴离婚后,准备与他人再婚,但其子女以担心财产问题为由,多次阻挠。刘奶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再婚权利,最终顺利再婚。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常常受到子女或其他亲属的不当干涉,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当充分尊重父母的意愿和选择,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父母。当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老年人婚姻自由权的宣传和保护,营造一个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权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