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王某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期间,通过隐瞒事实的方式补领了驾驶证,后被公安机关发现,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李某明知自己身体条件已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但仍采用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并上路驾驶,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被收回驾驶证。
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明知自身行为违反规定,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去实施。这种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交通管理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任何试图逃避法律约束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希望广大驾驶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