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举例说法】王某驾驶牵引车牵引未投交强险的挂车在道路上行驶,与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因挂车未投交强险,李某的损失先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王某和李某按责任比例承担。
在本案中,明确体现了挂车未投交强险时的赔偿规则。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保障受害人权益的重要体现。而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方在道路行驶中均应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车辆所有人也应依法及时投保交强险,以避免在发生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