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般都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
当事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案例一:A 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与自己商标相似的产品,经调查确定是 B 企业所为。A 公司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控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调查认定 B 企业构成商标侵权。
案例二:C 品牌商标持有人发现某网店在销售假冒其品牌的商品,于是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举。该部门迅速展开行动,查明情况后对该网店进行了处罚。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认定侵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具有法定的职权和专业的能力来处理这类事务。如上述案例,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介入,能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商标权利人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确保自身的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在遇到侵权纠纷时,可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以获得妥善的解决和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