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群架失手将对方打死不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一起案件中,多人参与群架,其中一方在打斗过程中失手致对方一人死亡。经调查,双方均存在过错,并非一方单纯地进行正当防卫行为,最终该行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个案例中,甲乙双方因矛盾发生群殴,甲在混乱中击打乙致其死亡,但从整个过程和具体情节来看,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甲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这类情况中,不能仅仅因为出现了死亡结果就简单认定为正当防卫。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全面审查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细节,包括双方的行为动机、打斗的起因、具体的行为方式等。如果是在群架这种本身就具有违法性和混乱性的情境下,要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格外谨慎,不能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同时,对于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司法机关必然会进行深入调查和准确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