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批捕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取保的。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例一:在某起聚众斗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虽已被批捕,但经审查发现其犯罪情节较轻,且平时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较低。同时,张某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愿意承担监管责任。最终,张某成功被取保。
案例二:李某因参与聚众斗殴被批捕后,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以便其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和照顾。
在司法实践中,聚众斗殴批捕后能否取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取保的法定情形。其次,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社会关系等也要全面考量,以评估其是否具备取保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总之,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合理地处理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