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代收货款是不属于侵占罪的,因为对方完全是属于合法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
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案例一:甲委托乙物流公司代收一笔货款,乙按照正常流程代收后及时转交给了甲,这显然不属于侵占罪。
案例二:丙将一批货物交给丁物流代收货款,丁代收后依规与丙结算,也不存在侵占行为。
在物流代收货款的情形中,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关键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物流企业是依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没有将代收的货款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那就不能认定为侵占罪。但如果物流企业违反规定,私自截留、占有代收的货款且在权利人索要时拒不退还,那就可能涉嫌侵占罪。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物流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代收货款业务的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