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如下: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案例一: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其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但甲的兄弟姐妹试图霸占部分财产,声称甲生前有口头承诺。后经法院调查,认定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子女依法继承了全部遗产。
案例二:乙在世时立有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给予其长子。其他子女认为遗嘱不合理,试图挑战遗嘱的效力。但经鉴定遗嘱真实有效,最终长子依据遗嘱顺利继承相应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关于财产继承的纠纷。对于遗产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准。同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非法剥夺或限制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当出现争议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通过法律程序确认遗产范围、遗嘱效力等。在处理继承问题时,各方都应尊重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确保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