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需要遵循平等原则,对这种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并不支持,买房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过了时间将得不到支持。
如果逾期没有行使权力,那么可以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帮助。将事情经过告知媒体和广大群众知道,以群众的力量对其进行惩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李先生在购房时遭遇霸王条款,开发商在合同中单方面规定了诸多不合理的限制和责任免除条款。李先生在知晓该情况后,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张女士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现其中存在霸王条款,但因超过一年时效而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于是她选择向媒体曝光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社会舆论压力,促使开发商与她协商解决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买房合同的霸王条款,当事人应保持冷静,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李先生般果断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这是十分正确且有效的做法。而张女士的案例也提醒大家,要注意撤销权的时效限制,一旦错过时效,也可尝试通过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来推动问题的解决。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更有说服力。同时,开发商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合同,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