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有补偿的。在哺乳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自动顺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一:张某在哺乳期时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表示不再续签。张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案例二:李某处于哺乳期,其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签,还试图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李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在哺乳期,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特别保障。当遇到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情况,劳动者要明确自身权利,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补偿。如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更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哺乳期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因违法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