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公司没有商标不可以签加盟合同,要招收加盟必须要有商标,在签订加盟合同的时候还需要满足其他特许经营的条件。要招收加盟必须要有商标。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A 公司在自身没有商标的情况下与众多投资者签订了加盟合同。投资者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发现该品牌缺乏市场认可度和法律保护,导致经营困难,损失惨重。投资者们集体对 A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B 公司欲开展加盟业务,在未取得商标时便与他人签订合同。后被其他具有商标权的公司起诉侵权,不仅加盟业务无法继续,还面临高额的赔偿责任。
在这个问题上,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都表明,公司没有商标就签订加盟合同是存在巨大法律风险的。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给加盟商带来损失,也会让自身陷入法律纠纷。作为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条件后再开展加盟业务。而对于加盟商来说,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必须仔细审查对方公司的资质和条件,避免因对方的不合法行为而遭受损失。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