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或者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数量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购买拒不听从的;影响恶劣的;非法生产、销售的警用装备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某甲长期非法生产警用装备并售卖,数量较大且经多次责令仍不停止,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某乙所在单位非法买卖警用装备,造成了恶劣影响,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从上述规定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认定和量刑是严格且明确的。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实施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也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会依据具体的情节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