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暴力倾向,女方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提交对方有暴力倾向以及自身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某与张某结婚后,张某经常对李某实施暴力行为。李某不堪忍受欲离婚,张某却不同意。李某遂收集了相关被家暴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法院根据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是非常正确的做法。证据在这类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它能够有力地证明男方的暴力倾向和对女方造成的伤害,从而使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婚姻中出现暴力等严重问题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某的丈夫有严重暴力倾向,王某多次提出离婚均被丈夫拒绝。王某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遭受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照片等。法院经审查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这一案例再次表明,面对有暴力倾向且不同意离婚的配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有力证据,能够让法院清晰地了解婚姻的真实状况,做出符合法律和情理的判决。同时,也提醒广大女性,在遭遇此类困境时不要畏惧,法律会给予应有的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