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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瑞律网整理发布 89°c 2025-01-25
导读:刑事辩护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下: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下:

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加重伤三人以上,或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与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及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及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以及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与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和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与记录及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例说法】

张某是某工厂的负责人,在工厂发生安全事故后,为避免工厂受到处罚,故意不报事故情况,最终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死亡两人,重伤五人。后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作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其行为已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应依法对其进行惩处。这也提醒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要履行法定的报告职责,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而瞒报或不报,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举例说法】

李某在担任某工程项目经理期间,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不仅自己决定不报事故情况,还指使他人一起隐瞒,在事故抢救期间更是擅离职守。最终事故后果严重扩大,造成了重大损失。

【律师点评】

李某的一系列行为完全符合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其决定不报与指使他人不报的行为极其恶劣,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其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更是加重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对于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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