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柴油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是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一:王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长期非法经营柴油。经调查,其销售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最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判刑。
案例二:张某私自购进柴油并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处,发现张某的非法经营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遂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非法经营柴油这种行为,一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必然会面临法律的惩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经营的规模、时长、对市场秩序造成的影响等。当事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执法部门也会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绝不姑息,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