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利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如果被利用人具有辨识能力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以故意伤害罪的从犯进行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甲受乙的教唆,对丙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丙重伤。后经调查,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仍听从乙的安排。最终甲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从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丁在他人的诱骗下,参与了对戊的伤害,致使戊重伤。虽然丁声称自己是被利用,但因其具有正常的辨识能力,法院仍判定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从犯,并给予相应刑罚。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要看被利用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辨识能力。如果有,那么其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会因为其是被利用就免除其责任,而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情节等来综合判定。同时,这也提醒大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判断,不要轻易被他人利用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