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离婚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案例一:甲与乙结婚后,甲长期沉迷赌博且屡教不改,乙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二:丙与丁婚后感情不和,双方分居满两年,丙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准予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的情况复杂多样。对于协议离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即可办理离婚手续。而在诉讼离婚中,法律明确规定了多种情形。像上述案例中,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均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当遇到这些情况时,当事人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诉求能够得到合理支持。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判断,以保障婚姻关系中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