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李某在商场内趁人不备,多次将他人放在购物车内未结账的商品偷走,后被商场安保人员抓获。经调查,李某所盗商品价值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案例二:张某深夜潜入他人家中,盗窃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警方通过侦查最终将其抓获。
在案例一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虽然每次盗窃的物品价值可能不大,但多次盗窃的累计金额达到了标准,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在案例二中,张某入户盗窃,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和财产权利,依法应予以严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准确把握犯罪构成,以确保公正的判决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