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先生与张女士结婚多年后,感情逐渐破裂,李先生决定单方面起诉离婚。他准备了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在诉讼中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房产和存款等相关资料。同时,由于有小孩,也提供了小孩的出生证和户口簿等。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了判决。
王女士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她提供了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还提交了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在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案件中,证据材料的准备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像上述李先生的案例,材料准备充分合理,有助于法院清晰了解情况并做出公正判决。而王女士的案例则凸显了特定情形下证据收集的重要性,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形若有确凿证据支持,更能有力推动离婚进程及保障自身权益。当然,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要依据事实和法律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