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男性没有年满22周岁,女性没有年满20周岁,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登记的。
少数民族,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案例一:小王和小李在恋爱后决定结婚,但小王当时只有 20 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他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遭到了拒绝。
案例二:小张是少数民族,其所在地区有关于少数民族最低婚龄男 20 岁、女 18 岁的变通规定,小张在 20 岁时与同样是少数民族的女友顺利办理了结婚证。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查,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申请一律不予登记。这是为了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以及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变通规定,也应在其适用范围内准确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曲解。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婚姻行为符合法律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