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有个孩子不影响领结婚证,双方达到结婚年龄要求就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准备材料,登记结婚。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小明和小红未婚先育有了一个孩子,在两人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他们准备好相关材料,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按照规定提供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等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没有因为未婚有孩子而遇到阻碍。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孩子并不影响领取结婚证。但需注意,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结婚登记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双方也应当依法承担抚养等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