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重新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且实施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王某在假释期间盗窃他人财物,后被警方抓获。经审查,其行为构成新的犯罪,最终法院依法撤销其假释,并对其新犯的盗窃罪和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张某在假释考验期内与他人发生斗殴,造成对方轻微伤。尽管未构成新的犯罪,但因其违反了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假释期间重新犯罪是对法律和社会信任的严重破坏,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在上述案例中,王某的盗窃行为和张某的违规行为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这也提醒所有处于假释期间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珍惜获得的假释机会。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假释人员的监管,确保假释制度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