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3、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员工小张在入职时,未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便匆匆签字。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实际工作内容与当初约定的有较大出入,且劳动报酬等方面也存在问题,但由于合同中未明确相关细节,导致小张维权困难。
另一个案例中,员工小王面对单位提出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且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要求,没有坚决拒绝,而是选择了妥协。在后续产生纠纷时,小王处于被动地位。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谨慎和清醒。对于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要认真审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遇到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要求,必须勇敢说“不”,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工作机会而盲目接受。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