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如下:
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案例一:甲创作了一部小说,将其版权转让给了乙公司,但甲仍保留了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后乙公司对该小说进行改编并用于商业盈利,甲认为乙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权。此案例中体现了著作权的人身依附性与权能的可分性。
案例二:丙拥有一件珍贵的古董,其所有权是明确的。但有人未经丙同意将古董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丙以所有权为由主张权利。这里凸显了所有权与著作权客体的不同以及权利范围的差异。
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往往容易被忽视,从而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如上述案例一,甲在转让版权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而案例二则提醒我们,对于有形物体的所有权和基于该物体产生的著作权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当事人要准确把握著作权和所有权各自的特点和范围,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著作权法》等,对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