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无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能够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又受聘到新工作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类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不应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老王是一名 60 岁以上的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受伤。但他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他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以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仲裁成功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最终成功获得相应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虽然过程可能稍显复杂,但通过合法的程序和努力,是能够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保障的。当面临此类问题时,劳动者一定要坚定信心,积极采取行动。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行自身义务,避免纠纷的产生。
李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到新单位工作,工作中受伤。对于他是否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引发争议。最终经过审查认定,他与现工作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依法适用了该条例并获得赔偿。
这一案例明确了对于超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的重要性。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年龄大小,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就应得到相应的保障和对待。这也提醒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此类问题。